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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
发布时间:2023/1/12    
 

广大市民朋友:

一元复始开新宇,万象更新谱新篇。2023年新春佳节将至,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,营造喜庆节日氛围,进一步提升市民幸福指数,市人民政府决定2023年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“禁改限”。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:

1.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限放规定。自觉遵守《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“禁改限”的通告》中“限时、限地、限品种”相关规定,在指定地点,在允许燃放的时间段:2023年1月15日(腊月二十四)8:00至2月5日(正月十五)24:00,燃放限定品种烟花爆竹(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(GB10631—2013)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、喷花类、旋转类、升空类、吐珠类、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、D级产品),严禁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。

2.提倡理性、适度消费。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美德,摒弃相互攀比、讲排场等不良风气,做到按需购买,建议不要一次性购买过量的烟花爆竹,尽可能少储存或不储存烟花爆竹。

3.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。为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,尽量不要在深夜、凌晨等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;不要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;不要酒后燃放;不要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;不要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;不要将烟花对准建筑物、行人、车辆燃放。请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进行燃放;燃放烟花爆竹后提倡及时清理纸屑、纸筒等废弃物。

4.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。请广大市民朋友更多选择以鲜花、音乐等代替烟花爆竹,以更加安全、环保、低碳的方式喜迎佳节。同时,积极行动起来,清扫房屋庭院内外,清除垃圾,整理杂物,开开心心、干干净净过大年。

5.积极参与文明劝导活动。全市广大志愿者、各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响应新时代文明实践所(站)号召,积极开展文明宣传和劝导,确保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燃放。

6.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。春节期间,我市将开展“不文明行为随手拍”活动,广大市民朋友们发现有不遵守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等不文明行为,随手拍下来发送至市委文明办邮箱(sswmb2017@163.com)。报送照片尽量附拍摄时间、地点、不文明行为等,届时将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。

让我们一起携手、全民行动、从我做起,告别不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欢乐、喜庆的节日氛围!

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、阖家幸福!

 

 

 

中共石首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2023年1月12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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